辦理條件
1、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戶籍公民,居住登記時間滿半年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2、符合繳納社保、就學就讀、就業創業、與本地戶籍人員結婚等情形之一且時間超過半年的居民,辦理居住登記后,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的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武漢市居住證申領、補(換)領、簽注申請表》(受理機構領取或網上下載)(必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本人證件的正面和反面)(必須)
3、繳納社保憑證(須能證明居住證申領之日起前6個月連續繳納)
4、學生證或者連續就讀證明(須能證明居住證申領之日起前6個月的連續就學就讀情況)
5、營業執照(副本)(有效期或注冊時間超過自居住證申領之日起前6個月)
6、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須能證明結婚時間超過半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配偶證件的正面和反面)
辦理流程
1、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辦理,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收到居住證申請材料后,經審查,材料齊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補交的材料。
2、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作出不予發放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辦理時限及費用
所需時間:1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地點
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