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部分落戶方式辦理條件如下:
大學畢業生落戶
年齡不滿45周歲(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的高等學校??萍耙陨蠈W歷或學位(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落戶。
中專(技校)畢業生落戶
1、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
2、外地生源畢業生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我市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戶
被武漢地區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學生,在校在讀期間,可自愿將戶口遷往院校所在地。武漢地區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不遷移戶口。
注:新招錄的普通高等學校憑招生計劃文件、新生花名冊、學生戶口遷移憑證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辦理落戶;往屆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學校出具的在校在讀證明(學校加蓋公章)、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身份證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引進企業員工落戶
市、區政府引進的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的非本市戶籍職工,單位注冊資本和納稅已在漢落地,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的,均可申請落戶。
積分入戶
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積分落戶: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2、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達到當年積分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子女為武漢市常住戶口,且在漢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可以申請投靠子女落戶。
辦理材料
部分落戶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大學畢業生落戶
1.《申報戶口登記表(學生落戶登記類)》 (必須)
2.《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必須)
3.畢業證原件 (必須)
4.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學校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書”); (必須)
5.居住憑證(含自有房屋所有權憑證、租房合同或協議、借住證明、單位證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關系憑證及房屋落戶同意書(該房有戶口的提供戶口簿) (必須)
6.配偶及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關系憑證
7.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 (必須)
引進企業員工落戶
1.《申報戶口登記表(就業創業、投資落戶類)》 (必須)
2.市、區人民政府引進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文件 (必須)
3.引進企業注冊資本到位證明、納稅憑證和環評報告 (必須)
4.單位繳納保險憑證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必須)
5.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必須)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自有房屋權屬證明、合法租賃房屋備案證明及租房合同或單位分配住房證明),在單位集體戶或在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必須)
積分入戶
1.《武漢市積分入戶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3.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4.申請積分材料:按照《武漢市積分入戶積分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要求提供申請材料